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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草案的决定(草案)》今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明年起,广州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农业、教育和卫生专项资金的预算草案均须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草案规定,自2010年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起,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基本建设统筹资金、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专项资金、教育专项资金、卫生专项资金等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草案。草案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程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按照规定时间将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草案提交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据悉,近几年的市“两会”上曾有代表提出,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草案不提交人大审查,使得代表根本就不知道政府怎样“花钱”。在今年的市“两会”上,有不少代表对广州市治水项目的500亿投入提出了质疑,代表们认为,政府在确定这么大投资之前,应让人大代表审查投资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