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评估中心:
2005年以来,我市教育系统先后开展了两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活动,树立了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增强了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了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保证了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广州市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粤教策〔2007〕27号)精神,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2003]4号)、《广东省中小学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粤教策〔2004〕25号)、《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粤教监〔2005〕8号)的要求,认真把握标准,学习和总结前两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经验,积极开展评选活动。
二、请市属高校在7月15日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粤教策〔2007〕27号)文的基本标准和广东省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基本标准(附件1)进行自评,并填写《广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申报表》(不填区县意见),连同依法治校工作自评报告报我局政策法规处。
三、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组织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粤教策〔2007〕27号)的基本标准和依法治校考核评估表的指标和分值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推荐2?3 所已成为区(县级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的中小学校作为广州市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候选学校。推荐材料包括:区、县级市教育局的推荐函、《广州市依法治校考核评估表》(附件2)、《广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3)、依法治校工作自评报告。以上材料一并于7月15日之前报我局政策法规处。
四、请局属中小学校在7月15日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粤教策〔2007〕27号)文的基本标准和依法治校考核评估表的指标和分值进行自评。并填写《广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申报表》,连同依法治校工作自评报告报我局政策法规处。
五、我局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今年10 一11 月期间按照要求组织评定广州市第三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基本标准
2、广州市依法治校考核评估表
3、广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申报表
4、广州市依法治校工作学习资料
二?一?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周诗根 电话:22083635 )
附件2
广州市依法治校考核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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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分值 |
自 评 |
他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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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
20分 |
法制宣传环境(“四有”) |
有一幅依法治教的主题标语,一个(3平方米以上)法制宣传教育专栏或橱窗,一批供师生学习法律法规的资料,一个学校落实教职工学法的制度和“学法日” 活动的考核制度。在校园美化、净化的同时,达到教育设施教育化的目的。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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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制度(“四落实”) |
学校领导和教职工学法制度落实;学生法制课在计划、课时、教材、师资方面做到“四落实”;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落实;法制教育考核制度落实。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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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 法律素质 |
教职工熟悉本职工作必知的法律知识和学校的相关制度,明确学校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具有较强的依法治校、依法从教的意识和素质;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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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20分 |
学校章程 |
章程的内容完备、合法;严格遵守制定程序、修改程序和审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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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管理制度 |
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完备、合法,建立健全科学有序的学校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总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机制,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并用校园网等有效方式公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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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运行机制
29分 |
校长负责制 |
校长具有合法资格;校长能按照章程履行学校管理职责;学校内设机构设置符合标准,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岗位目标;校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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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保障 |
有处理学校内外法律事务和受理学生申诉的专门工作机构;学校依法治校的目标不断提高,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得到落实;奖惩制度能有效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良性发展。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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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 |
有明确的党组织和教代会监督保障工作机制;学校重大决策主动征求党组织和教代会的意见;工会和教代会能有效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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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 |
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公开;教师职务评定与聘任、教师工资、教师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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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活动
31分 |
教育教学秩序 |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课程计划,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明确;教学工作评估标准、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和结果得到教师广泛认同;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流失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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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合法权益 |
教师聘任、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合法、公开、公正;建立有意外伤害的处理机制,不发生由校方负主要责任的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实施师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师生依法享有各项权利,维护争议各方的合法权益;无损害师生利益的有效投诉;学生的犯罪率为零(限中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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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 财务管理 |
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收费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无违规收费现象发生,无有效投诉;加强财务、校产管理和安全管理,校内无失盗、失火等重大事故和违法案件发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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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评 分(满分100分),他评得分:
附件3
广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申报表
申报学校: (章)
校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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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基本情况 |
校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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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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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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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属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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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班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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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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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教职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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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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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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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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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近年来获得的主要奖励、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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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 |
区(县)检查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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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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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附件: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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