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保行动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9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广东实验中学:

为深入开展“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全民行动,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市创建办《关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环保行动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穗创建办〔2010〕11 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今年4月全市“环保行动月”主题实践活动期间,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系列环保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系列环保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儿童环保意识,养成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的习惯,提高参与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和能力,并通过学生 “小手拉大手”,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影响家庭,引导社会风尚,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并参与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保护和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减少排放,共同肩负保护地球、保护家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责任。

二、活动内容

2010年“环保行动月”期间将举办的主要活动包括:

1、市教育局、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主办2010年广州市中小学生“我的环保节日”环境科技教育演讲活动。

2、国家环保宣传教育中心、广州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在广东实验中学联合主办“环境科技教育与可持续发展2010国际论坛”。

3、市教育局、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在广州市协和中学主办局属学校“建设环保、节约、生态校园”观摩活动。

4、市教育局、市城管委、市环境科学学会、番禺区教育局在番禺区联合主办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环卫科技教育现场会。

5、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在本区域范围内组织学校开展“环保行动月”活动。

以上各项活动的活动方案,由各主办单位另行公布。

三、各单位要以本次中小学开展系列环保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环保教育工作,努力使环保教育活动常规化、经常化,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本次活动结束后,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在2010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前,将活动方案、小结、图片等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局(邮箱:libingshan008@163.com)

 

 

 

              二0一0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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