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余向阳常委在2010年广州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7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校:

  现将市纪委余向阳常委《在2010年广州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工作会议上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学习领会。

  

  

  

           二0一0年五月十三日

  

  (联系人:李岚,联系电话:22083757)

 

 

 

  在2010年广州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州市纪委常委 余向阳

  2010年4月21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市教育局今天在这里召开2010年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特别是每年都举办这样的一个会议,体现了局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从刚才华同旭局长、谢鸣书记的讲话以及两所学校的经验介绍中真切的感受到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防腐倡廉教育,认真推进校务公开和纠风专项治理,大力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积极探索防腐倡廉制度创新,防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借此机会,我谈三点意见:

  一、推进行风建设,深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行风建设与教育工作关系密切。这些年,从国务院到省市各级纠风部门都特别强调抓纠风工作,纠风工作的全称就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教育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是百姓关注的焦点,所以纠风工作在这个领域关联度大,抓好行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教育事业是培养人的事业,不但教会人的专业知识,也培育人的道德和情操,所以教育系统风气的好坏不但关系到每个家庭,而且影响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2007 年市政府纠风办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实解决了一批行风问题,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行业风气,但是也应该客观地看到,作为一个存在了较长时间的社会问题,行风的根本转变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工作任务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特别是从我们接触到的一些情况来看,行风建设还有待加强,还是有很多工作要去探索和开展,因此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一定要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一)从各级领导班子的角度来讲,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这个原则,切实承担起行风建设的责任,加强对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要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立诚信社会的高度,从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高度,切实维护和树立教育事业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二)从各级领导干部和一把手的角度来讲,要把行风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把行风建设提上工作日程,认真开展各项廉政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营造良好的行风建设氛围。要充分发挥自身带头作用,以身体力行做表率,用实际行动带动本单位行风的不断好转。

  (三)从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干部的角度来讲,一是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纠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制止发生在学校办学、招投标、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师德师风、学术研究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二是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不断完善监管措施,敢于碰硬、敢于较真、严格执纪执法,这样才能办出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强化权力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说明,凡是社会资源过于集中而对资源的使用管理又缺乏有效监管的领域往往是腐败行为和职务犯罪的高发区、多发区。作为行政管理机构,我市教育系统也掌握了相当一部分教育资源,各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都拥有对优质教育资源进行分配的较大权力,因而很自然地成为众多学生家长的“公关”对象,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在不法利益的驱使下,有些甚至会逾越现有的管理制度出现违纪违法的行为。此外还有涉及到人事安排、物资采购、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也是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易发的风险点。所以近两年我们在全市开展了寻找工作风险点的工作,提醒干部探索自己工作的风险点在什么地方,从而进行有效的防范工作,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建议:

  (一)要加强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建设。要紧密结合教育系统权力运行规律,深入推进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没有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突出问题。以监督制约权力为核心,努力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去年我们有些单位有很沉痛的教训。比如我们去年查办的某个单位的窝案串案,暴露了这个单位目前在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上存在着重大缺陷,具体主要是两点,一是收支两条线制度形同虚设。按规定事业单位收取的每一分钱是要进入财政账户后再核拨的,但这个单位没有这样做,拒不执行。

  二是财务监督制度得不到落实。虽然上级财务部门每年都有进行查帐,也发现了某些单位存在开支不合理的情况,但是没有认真核实资金报销的情况,使某些单位领导的财务审批权力没有任何约束,给弄虚作假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个案很具有代表性,它发生的根源是因为上级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下级管理失控,最终酿成重大贪污腐败事件。这也充分说明制度落实和制度执行的重要性。

  (二)要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在对象上,要以领导干部和具有行政审批权力、招考录用、经济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为重点;在范围上,要以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政府投资、干部人事、工程招投标、校服和教学设备采购、招生录取等领域为重点;在时效上,要重点做好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把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

  (三)要发挥各方面的监督力量。教育系统本身就是监督的一个敏感领域,社会关注度很大,应该树立被监督的意识。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工会和广大师生的内部监督作用,同时注意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内外监督,构筑监督网络,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三、严肃查办案件,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惩处力度

  查处行政违纪案件是行政监察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能否发挥好查办案件的功效,是行政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和工作效能的综合体现。在查办案件上,反腐败工作虽然是年年重视年年抓,但形势依然严峻,分析去年查处案件的情况,发现有几个特点:一是“一把手”贪污、贿赂的案件仍然高发;二是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案件还比较突出;三是教育等领域成为案件多发领域;四是收礼现象在一些单位比较突出;五是违纪违法的行为更加隐秘、复杂,腐败的表现形式越来越趋于隐蔽化、期权化、复杂化和群体化。这些案件的查办,暴露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说明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发挥办案工作的警示和威慑作用。要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仪器设备和教材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特别是要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在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案件。要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问责的规定。要充分运用问责手段,对于核实构成问责事实的责任人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落实问责措施;对于违法乱纪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要加大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除了离任审计以外,还要强调加强年度审计、任中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打招呼,这样对于干部也是一种教育、一种提醒、一种保护。要善于发挥办案工作的治本作用。要针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积极提出制度建设方面的思考和建议,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完善机制、体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总之,新时期、新阶段加强防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时刻想到自己肩负的责任,时刻保持应有的警觉,时刻注意拒腐防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