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创建办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微笑服务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24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创建办《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微笑服务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穗创建办〔2010〕19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结合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市创建办组织开展“微笑服务月”的契机,认真抓好各项服务工作。要抓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进一步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服务境界,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大家要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标准、一流的作风”服务人民,服务城市,迎接“亚运”和“国检”。尤其要抓好窗口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大力营造“微笑服务”的氛围,要把“微笑服务”化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为。并请各单位将开展工作的情况于本月底报我局思想政治教育处。

  

  

  

 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

 

(联系人:王亮,联系电话:22083692)

 

   附件: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