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为使学生学籍数据更齐全,更好的用于我市的各项教育工作,现请各学校在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网址:www.gzeducms.cn,下面简称管理系统)中补充学生的各项信息,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2010学年免费义务教育经费划拨、贫困普通高中学生情况统计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统计将以管理系统中的学生学籍为依据,由学籍管理系统直接生成补助学生数。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补充学生有关信息,按时完成工作,确保学籍管理系统学生信息真实完整。由于学生信息错漏引致的义务教育经费补助差异由所在区、县级市负责,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此次补充的信息为学生学籍中的“户口所在地”、“户口地址”、“是否‘持证’贫困家庭学生”、“是否‘持证’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身份证号”、“是否符合广州市外来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条件”和“就读方式”共七项信息。其中:
(一)“户口所在地”和“户口地址”由学校直接补充或修改。
(二)“是否‘持证’贫困家庭学生”和“是否‘持证’贫困家庭寄宿学生”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需补充信息,由学校直接在管理系统中选择“是”或“否”,此二项信息管理系统默认为“否”。
(三)“身份证号”如为空,由学校直接补充。如不为空需修改,需学校提出并请学籍主管部门审核。
(四)“是否符合广州市外来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条件”指是否符合本区县外来工子女免费义务教育实施细则中的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经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直接在该学生相应信息项选择“是”,否则选择“否”。此项信息管理系统默认为“否”,请学校认真核定学生情况后慎重选择。
(五)“就读方式”仅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需要补充信息,由学校直接选择“走读”或“住校”。管理系统默认为“走读”。
三、补充信息时间
(一)2009学年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共9个年级的补充信息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10日。
(二)2010学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补充信息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
(三)2010学年普通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补充信息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
(四)2010年10月8-10日,管理系统将锁定,期间不能修改,各区县学生数据由系统自动备份。备份数据将作为日后核查和审计2010学年度免费义务教育补助学生人数的依据。
四、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局近期将组织一次补充学生学籍信息工作的培训会议,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补充信息期间,我局将不定期通报各区、县级市补充信息工作进度。
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及电话:基教处 李清晓,电话:22083660; 财基处 陈静思,电话:2208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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