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局纪委《关于开展2010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通知》(穗教纪监审〔2010〕9号)要求,定于9月15日(星期三)上午赴广州监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
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时。
二、 地点
市教育局门口集中乘车。
三、 参加人员
局机关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
四、 注意事项
1、请将参加人员回执(见附件1)于9月10日前复市教育局纪委(传真:22083709)。
2、活动时间约为1个小时,原则上不予请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直接向局纪委主要领导告假。
3、由于亚运安保的要求,这次参观得到广州监狱的大力支持。为配合监狱的管理,严禁携带摄影摄像器材入内,手机于入场前关机并交各组组长收齐,工作人员统一交监狱保管。
4、请仔细阅读《分组安排》(见附件2),服从安排,统一行动。
5、请自觉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参观过程,请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接受教育过程请认真做好笔记!
(联系人:李岚,联系电话:22083757,传真:22083709)
二0一0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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