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15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主题活动的通知》(穗文明办〔2010〕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联系教育系统实际,认真组织策划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主题活动,特别是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届中小学生诵读中华经典美文表演大赛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合理安排活动时间,以重阳及敬老爱老为主题开展经典诗歌诵读、诗词赏析、诗词创作征集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经典诵读活动。

  二、积极开展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参照“六个一”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积极组织师生为老人送去温暖,并以此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学生敬老爱老教育。

  三、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要在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主题活动的总结、图片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jyjtw@126.com。

  

  

  

二0一0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