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我市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水平,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第151号令)、《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粤府〔1995〕64号)和《广州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穗教发〔2005〕51号)精神,为做好广州市高等教育第八届市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广州市高等教育第八届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华同旭(广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委员:雷忠良(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董小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教授)
张友凯(广东金融学院原督导室主任、教授)
王丽娟(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熊 焰(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教授)
邵国良(广州市教育局高教处处长)
谷忠鹏(广州市教育局科研处处长)
罗祖桐(广州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副主任)
秘 书:梁立丹(广州市教育局高教处副主任科员)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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