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学校名义印发的公文用印,须按照学校公文管理有关规定,呈学校领导签发后,方可用印。
二、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用印,须按照学校对外签约的有关审批流程,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印。
三、其他申请使用学校印章的,须登录学校OA系统,选择“学校印章使用申请”流程,填写《广州医科大学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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